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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11-29 浏览次数:

(2012年11月29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中旬在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