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中旬在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