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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帮困 关爱弱者——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帮助弱势群体纪事

2012-12-06 浏览次数:

  (通讯员 杨爱安 记者 卢怡)窗口是一个城市的明片,是服务群众的平台,更是我们窗口工作人员展示自我价值的舞台,多年来,我们房管人始终秉承“亲和服务、光和服务、人和服务、温和服务”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功能、完善便民措施、规范工作作风,着力提升“窗口”服务管理水平,特别是注重对老、弱、病、残者开通“绿色通道”,彰显了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人性化服务理念,赢得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窗口曾被江苏省建设厅授予 “优质服务窗口”的光荣称号,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多次被“中心”评为“服务优胜窗口”。

  关爱留守儿童  建设和谐社会

  “要是没有房管局,我孙女上学都成问题啊!”丁萍的奶奶见到我们数次重复这句话。

  在2008年泰兴市妇联开展的“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活动中,窗口全体职工积极响应以“社会妈妈”身份与黄桥镇刘陈社区黄坍村留守儿童丁萍结对,8岁的丁萍父亲病逝,母亲改嫁,与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爷爷身体残疾,奶奶常年身体不好,生活极其困难。我们从物质、心理、亲情多方面进行帮扶。丁萍是不幸,可她又是极其幸运的,最终得到了其他孩子该拥有的——母爱。

  关心困难群众  建设“爱心窗口”

  对于正常人来说,办理房产证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但对于家住新北佳园27幢401室的卜亚琴来说却充满了艰难。现年38岁的卜亚琴从2000年起就因患精神病后,其丈夫抛妻弃子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年迈的父母既要照顾患病的女儿,又要抚养年幼的孩子,其生活可想而知。好在政策的恩惠,去年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可办证时又遇到难题,因其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按《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应办理夫妻共有权证,可事实出资的却是卜亚琴的父母,丈夫已失踪多年,于情于理都不该领取其丈夫的房产证,可同情替代不了法律法规,看着无奈的父母,我们让他们到法院申请判决离婚,当他们捧着《民事判决书》再次来到窗口时,窗口工作人员赶紧受理材料,可法院对财产这块却只字不提,焦急的父母又一次失望了,这时,我们一边安慰他们,一边商量如何办理。会商后,我们拨通了房改科的电话,查阅当初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资料,又请教后方领导指点迷津。最终在窗口及后方的共同努力下,协助其出具了相关证据材料。当业务办结时,其父母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关注弱势群体  建设“流动窗口”

  窗口工作是平凡的,但我们始终把平凡的工作当成神圣的事业,把平凡的岗位当成自己的人生大舞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真正实践“群众利益无小事”。千里迢迢的外省、危重病人的床头、年老体弱者家中都曾留下我们匆忙的身影,都是我们房管人的“流动窗口”,多年来,我们真正做到了走出“窗口”、服务到“家”。

  今年2月11日,工作人员王新赛曾远赴上海中山医院为卖方陈磊、陈凤拍照、签字,确认卖方意愿。2月21日,沙惠去泰兴市人民医院为抵押人印金堂拍照、签字,确认抵押意愿。5月21日上午,服务对象沙漱涛急匆匆赶到窗口咨询,称其父亲已病危现卧床不起,想趁自已神志清晰时,将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为了完成老人的心愿,张所随即安排工作人员王新赛上门服务。办结后,沙漱涛感慨万分:“本是来窗口咨询的,啥手续都没带,谁知却当场解决了问题,房管窗口的效率真是太高了!”一纸看似简单的签字,是产权人合法权利的体现,更是我们肩头的责任。周末,我们会放弃休息赴乡镇现场办公。当得知泰兴市分界镇建筑工程公司26户需批量办理产权转移相关手续,为方便群众,免除服务对象的来去奔波之苦,4月7日,所长张东升率窗口工作人员赴分界现场办公。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真是不胜枚举。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多年来。我们总是在“最急”上抓落实、“最怨”上促整改、“最盼”上动脑筋,努力实现“优质服务零投诉、贴近服务零距离”。

  平平常常见真功,点点滴滴总是情,一封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一面面鲜艳的锦旗正是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赞同和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为了这份责任,我们房管窗口这个团结奋进的集体,全体同志如同颗颗跳动的音符,正在并将永远为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伟大事业,谱写最新、最优、最美、最和谐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