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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工商局强化临界食品监管

2012-12-23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徐兴堂 通讯员 季星五 张余民)针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泰兴工商局通过抓指导、抓巡查、抓警示,加强临界食品的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效能。

  该局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临界食品管理制度。在指导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消费投诉处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重点指导辖区内的商场和超市建立“临界食品”自查责任制度,要求各商场、超市按照网格化布局指定专人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将临界保质期的食品及时清理或进行提醒销售。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临界食品”销售台账,按照食品类别分别详细记录临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者、售出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为提高巡查频率,该局加大对大型商场、超市、批发部、小食杂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商家以“购买有礼”、“买一赠一”等方式推销的食品,一旦发现“临界食品”,当场提醒经营者。强化跟踪督查,严防“二次上市”。对保质期较短的面包、方便面、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等高风险食品进行全程跟踪监管,落实食品经营者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继续流向农村等边远地区。

  该局要求商场、超市对临近过期食品采取在外包装作特别贴条标示等方法明显区分,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标识等。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促销临界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明示临界食品信息,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