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范曙琴)今年来,市财政局积极探索部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实现了部门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高,为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夯实了良好基础。 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该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关于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间表,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开、“成熟-规范-公开”的渐进式模式逐步予以公开。今年选择财政、教育、水务、卫生、科技、司法、人社、民政、国土和环保等部门进行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的试点,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推进基础信息库整体升级,实现预算动态管理。过去,基础信息只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更新一次,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缺乏动态管理,致使基础信息数据库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各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的实际情况。为改变这一现状,该局对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的基础信息平台进行整体开发升级,增加了“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市级各部门、单位可以充分运用动态平台,在线适时更新、修改各类基础信息,该局将根据变动情况,及时、统一办理部门单位基本支出调整事项,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效能。 推行综合考评办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总体水平,促进全市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该局制定了《泰兴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从2012年起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比对部门预算编制“一上”和“二上”的情况分别进行考核,采取标准量化、百分制、平时逐项考评记录、年终民主评分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从而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高效、高质完成。 推行绩效管理试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今年起,该局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影响的专项资金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试点工作,通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具体执行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