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号起,新修订的《江苏省禁毒条例》将正式实施。公安部门将“像查酒驾一样”查“毒驾”,而房东发现租客吸毒不报也将被罚。 12月27日上午,公安部门走进旅店、学校、公共场所和社区,张贴禁毒宣传画册,宣传《江苏省禁毒条例》。“毒驾”和“醉驾”一样危险、已成为又一重大社会安全隐患。此次修订的《江苏省禁毒条例》中,首次明确界定了“毒驾”的含义,除了规定“有毒瘾未戒除的人不得申领驾照”外,对“发现大中型客货车、公共汽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要求加强监管并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姜晓华介绍,吸毒人员严禁驾驶各类机动车辆,因为吸毒以后比较兴奋,容易产生幻觉,会对公共交通安全产生隐患。 据了解,今年我市共查处41起毒品刑事案件,抓获吸毒人员150余人,缴获各类毒品1200克。民警介绍,目前我市吸毒人员主要场所是出租房和宾馆,新修订的《江苏省禁毒条例》中对此也有了明确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必须如实登记承租人的个人信息,如果发现出租房屋内有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民警蔡春峰提醒,如果发现有吸毒人员吸毒,宾馆工作人员未及时举报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对负责人处以1000元——1万元的罚款,对于容留吸毒的,将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