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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走进《行风热线》

2013-01-07 浏览次数:

  (记者 庄磊)1月4日上午,市安监局局长朱群智及相关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在线与广大听众进行沟通交流,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现场解答事故上报时限、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危害申报、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问题。

  上报事故有时限

  姚先生:企业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应该多长时间上报,怎么上报?

  市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然后由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落实安全标准化 有益企业安全

  张小姐:我是济川街道城西通风设备厂的,安监部门和街道安监办要求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我想问冶金等工贸企业为何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市安监局:安全标准化,是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进行有效控制。通过这项工作,政府部门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可以增强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意识,全体员工也有章可循。最终,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职业危害申报步骤

  顾小姐:我是化工企业的安全员,正在搞职业危害申报,请问什么样的企业要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如何申报?

  市安监局: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并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可通过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网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监局。

  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做到五方面

  张先生:我企业正在做安评,经过辨识确认是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在评估过程中提出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上的问题,我想知道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做到哪些方面?

  市安监局: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1.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4.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