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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将获取基本生活费

2013-01-09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拓展儿童福利范围,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从本月开始,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可申请基本生活费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即日起,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监护人可到该儿童户籍所在地民政办咨询、申请。

  据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是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特别的关爱,是维护感染儿童合法权益、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行动。我市民政、财政等部门于近期联合发出通知,对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标准和申请、审批、发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发放范围为具有泰兴户籍,未满18周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未成年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需由其监护人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应出具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鸪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性)经由市民政局核定审核后,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