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通讯员 焦国生)近日,司法部发出《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律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杰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2月初,在家家户户准备过年的时候,我市某酒店的82名员工却心急如焚。原来,该酒店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并于2008年元月份停止经营,员工们多次找老板索要工资,均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打发。当员工们再次来到酒店索要工资时,却发现酒店已经人去楼空,经过多次查找无音讯。眼看工资无法拿到,又临近春节,82名员工的情绪十分激动,聚集到市政府大楼前和信访局要求政府帮助解决。当王文杰了解相关情况后,一边进行安抚,稳定大家的情绪,一边主动陪同他们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帮助他们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王文杰多次上门收集证据,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单位,案件迅速被市劳动仲裁委受理,并裁决被诉人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员工工资29万多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18万元,合计37.76万元。 从事律师工作10多年来,王文杰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富有责任和爱心的职业道德,积极为当事人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一系列优质的法律服务,多次主动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甚至自掏腰包捐助当事人。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第一要务。如果以这种态度和精神从事诉讼工作,法律便会吸引你的全身心。在这个领域,只有以无限度的勤奋,才能名列前茅。”王文杰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