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市委中心组举行学习活动,就中央、省、泰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进行传达。 学习活动由市委书记张兆江主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斌全面传达了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第三次全会以及泰州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领学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省、泰州、泰兴十项规定。 张兆江就相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全市转型升级、特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张兆江要求把学习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编为党员干部学习的必读篇目,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二是要不折不扣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以改变作风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狠抓改进作风的深刻意义,要带头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作风规定,要带头在改进作风上作出表率,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用铁的纪律保证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要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利制约监督,全面构建目标清晰、操作标准、程序规范、方法简单、责任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犯群众经济权益、政治利益、人身权益的案件,坚决遏制不良风气发展蔓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