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通讯员 秦晓林 刘恒)“没想到春节前还能拿到被盗的钱,真是太好了。”日前,在泰州和我市法院共同举办的一起赃款发放活动中,年近七旬的丁大爷高兴地说。
此次赃款发放活动所系案件为一起案情复杂的抢劫、盗窃案,三被告中有两名为惯犯,他们辗转于黄桥周边乡镇作案多起。其中有两被告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一被告被判9年刑罚,不仅沉重打击了犯罪,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也收到十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此次赃款发放活动中,近30名受害人拿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