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四年的“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已于1月31日正式结束。四年来,家电下乡政策对促进家电消费,拉动内需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自2009年2月“家电下乡”启动以来,我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销售品种,多方组织家电下乡产品的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销售网点监管,保证产品质量,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实效。截止到今年1月底,我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1.6万台,销售金额达7.87 亿元,财政补贴资金944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从本月1日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不过,由于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3月9日,消费者在3月10日之前,拿着发票还可申领到补贴。要注意的是,发票上的登记时间应该在2月1日之前,且不含2月1日当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