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市安监、公安、城管、供电、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会议,部署禁放“孔明灯”事项。
从现在起,上述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依法取缔贩卖“孔明灯”的流动商贩,市禁放工作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项突击检查收缴活动,并要求各乡镇村组落实好禁放“孔明灯”的责任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