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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手查缴“孔明灯” 消除安全隐患

2013-02-21 浏览次数:

  元宵佳节临近,违规售卖“孔明灯”现象又有所抬头。2月20日,市安监、城管、公安、工商、经信委等部门联手,对我市部分乡镇和城区售卖“孔明灯”的经营点进行清缴。

  2月20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对张桥镇、曲霞镇、虹桥镇的相关批发零售网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售卖的“孔明灯”进行收缴。行动中,记者发现,一些超市、烟花爆竹销售门市成为“孔明灯”的销售点,有的店家将“孔明灯”直接粘贴在店门上或者摆放在店外醒目处吸引顾客。在查处过程中,检查人员对销售“孔明灯”的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说明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

  下午,检查组检查了鑫都、金马小商品市场和滨江镇的批发零售网点。经过一天的集中检查,共收缴“孔明灯”二万多只。

  近年来,一些市民在元宵节前后燃放“孔明灯”,造成电力设施、高效农业大棚损毁。漂泊的“孔明灯”,成为重要的安全隐患。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刘晓阳介绍,“孔明灯”如果落到农村草堆上,可能引起火灾,如果落到化工企业的反应釜上,可能引起爆炸和人员群体群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