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荣华要求各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推荐评选任务。 根据《江苏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泰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一般每三年召开一次。泰州市上一次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于2010年4月召开。今年泰州市将评选表彰150名劳动模范,分配我市的名额为22名,其中企业职工11名,农民5名,机关事业人员6名。凡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单位都可以参加推荐。被推荐对象应是2010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前,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劳模表彰大会。 刘荣华说,劳模评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坚持评选标准,要面向基层一线,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