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欢)网络购物因经济实惠、方便快捷倍受消费者青睐,成为时下热门的购物方式。网购发展的同时,不少消费者遭遇无发票难维权的尴尬境遇,不开发票似乎成为潜规则。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届时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网络发票对商家有何影响?对于网购开发票,消费者有何反应?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记者调查:网购无发票已是“常识” 家住亚太新村的顾红梅是个网购爱好者,大部分吃穿用品基本上都通过网购途径解决,去年一年她在网上就消费了近2万元。化妆品、服饰、手机、奶粉、车内饰品等等都在网上购买。“虽然我买了许多东西,但很少开发票。除了需要维修的贵重物品外,其他东西一般都不会考虑发票问题。”顾红梅告诉记者,“即使你要求开发票,大部分网店也未必会开。” 记者采访了10名有过网购经历的市民,大多数人表示未要过发票。“我一般都选择信誉好、评价高的网店买东西,也没出现过什么问题,压根就没想过要发票,也没人跟我说过网购还可以开发票的。”市民韩婷说。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像顾红梅、韩婷这样的消费观念普遍存在,很多消费者在享受网购带来方便的同时,忽视了向商家索要发票的重要环节,甚至很多消费者已经默认网购没有发票的事实。 调查发现,除天猫、苏宁易购、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品牌店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发票外,个人商家仅有个别提供发票。 卖家:个人网商压力大 据了解,目前我国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大型网商,如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等大多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购货发票,不过一些个体网商,由于不具备开纸质发票资质、开票会带来经营成本上涨等原因,一般都不会向消费者开具购物发票。 记者的朋友小叶在淘宝网经营一家品牌内衣店,她的货源来自其母亲在长征路开的实体店。“淘宝网店分为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实体店的网上商铺。除了个人网店,其他两者均应依法纳税。”小叶告诉记者,“因为我们有自己的实体店,开具的发票都是正规的,但不会主动给消费者提供发票,如果买家需要发票,须提前说明并支付一定比例的税金。” 一家经营小饰品的淘宝店主介绍,自己的东西都是直接从义乌、无锡、常州等小商品市场批发来的,没有实体店,也就没有在工商注册执照,无法纳税。批发的时候自己也没有收到发票,所以没有办法给消费者开发票。还有部分销售数码产品的网店,由于在现实中也有实体经营店,因此能满足消费者开发票的需要,但同时在产品上注明了“含税价格”或“如需发票另行议价”等提示。 买家:网购开发票让人放心 “如果要发票,应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或者小幅涨价。”小叶向记者坦言。新《办法》施行后,“如果索要发票,网店会不会涨价?”这成为不少网购族关注的焦点。 “其实价格贵点倒无所谓,只要商品正宗、质量好就行。有了发票,我们退货、投诉就有了证据,网购也更放心。”市民刘玲如实说,“前几天,我在网上看中一款价格388元的蓝牙耳机,当时跟商家要发票,但商家说产品只要7天内不影响二次销售包退换,发票要不要无所谓。” 在随机采访中,大部分消费者对于网购开发票持肯定态度,其中不少市民认为,发票是维权的重要凭证,网络发票的推行,哪怕会稍微推高价格,但是买得更放心了。“买的时候多出一点小钱,维护的是大的权益,网络发票可以接受。”市民陈先生如是说。 【新闻链接】2013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电商向消费者出具发票。按照《办法》解释,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