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克服CPI上涨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切实改善城乡居民和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我市将全面提高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人员基础养老金由70元/人月提高至80元人月;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在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增加10%。退休、退职人员按这一标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10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分别给予50-100元不等的补贴,但是提高后金额不超过21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退职,按年龄阶段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至50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倾斜。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0元;1953年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对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另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执行中央、省、市相关优待政策,切实保障收入水平。此次待遇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两项政策的执行财政预计每年将新增支出150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