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卫荣 张亚军) 为切实防范股权投资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更加有效地发挥股权投资企业在调结构、转方式和稳增长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上市办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自4月2日起,对全市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与投资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抓紧开展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这次排查,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积极予以备案。不完全符合条件的,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只要未发现以公募或变相公募方式募资,仍将为其履行备案手续。”市上市办负责人介绍,对于在募资和投资运作过程中需要提及注意的问题,向全社会披露,强化社会监督。对于严重违反文件规定的,将督促其在6个月内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通过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坚决清理,开展专项整顿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推进股权投资领域的诚信建设,将运用现场调查、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业务工作的指导,规范投资环境,进一步发挥股权投资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