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徐鑫赟 张佳)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起,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政府将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符合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补贴标准和办法,给予培训补贴。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 市人社局就业与失业保险科科长程霞斌介绍,我市符合认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填写《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税务部门、人社部门提供的上一年营业收入纳税证明、从业人员参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5日前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认定,认定后即可享受两项补贴扶持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