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通讯员 王黔 李政)日前,省财政厅法治财政建设专项检查组莅临我市,对我市2012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复检考核。 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创建“法治财政示范市”的地区,其财政部门必须连续三年通过“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单位”创建考核。2010和2011年度,市财政局坚持以创促学、以学促管,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两年获评省级“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2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咬定法治财政建设“三连冠”目标,一招不让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对照新的考核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进一步完善领导决策机制,建立财政业务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制衡机制,优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机制,创新资金分配机制,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创建,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科学性、简便性、可操作性和财政监督的长效性得到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水平跃上新台阶。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118个考核点档案、查看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系统、财税库联网等形式,对泰兴财政部门2012年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泰兴规范性文件把关较严、预算编制规范、财政账户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制度健全、行政指导有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重大决策制度健全。要求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监督检查卷宗、加大干部学法力度,不断提高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