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耿凤 通讯员 赵静)“都说这花漂亮,我种来观赏,顺便在炖肉时放一点,调调口味,想不到这就犯法了?”近日,滨江镇蒋榨村村民朱老汉惊讶地说道。 原来,年近九旬的朱老汉听人说这花结了果在炖肉时,放上一点,能调味,而且花朵婀娜多姿,十分好看,所以今年初朱老汉就在自家房前种了一些,没想到却把巡逻的民警吸引过来。经民警讲解,朱老汉才知道,自己种的不是什么调味料,而是罂粟,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了。随后民警依法对其种植的罂粟进行铲除,因为朱老汉实际年龄已经超过70岁,故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没想到这么好看的花竟然能造毒品,真是难以置信!”“听说这花还能给牲畜治病呢!” 在民警处理过程中,闻讯赶来的村民七嘴八舌地讨论着。随后,民警向村民们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毒品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动员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不种植毒品原植物,从源头上遏制住毒品蔓延。 据了解,自4月中旬起,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禁种铲毒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查破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42起,铲除罂粟4400多株。被查处的违法人员中,大多是农村妇女和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缺乏毒品相关知识,单纯听信传言,把罂粟当成做菜的“调料”、治病的“良方”,在田间地头小范围种植罂粟自用,却不知道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目前,正值罂粟原植物生长、开花季节。公安机关将继续组织民警,走进农户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禁种意识,树立“多种犯罪、少种违法、不种守法”的法律观念,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发生,提醒村民有种植罂粟等非法植物的请自行铲除。 【新闻链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