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市农业执法大队查处一起假冒兽药案件

2013-05-22 浏览次数:

  (记者 蔡文 通讯员 李东进)日前,市农委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市江苏华东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举报,称安徽阜南某企业冒充该公司厂名厂址生产假兽药,并向我市规模养殖户销售该假兽药。该执法大队迅速行动,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并请外省执法部门进行协查,从而有效防范了一起假冒兽药产品进入市场,切实保护了广大养殖户的利益。

  该执法大队在调查中得知,江苏华东贝尔生物药业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07)100154643的产品,有效截止期为2012年4月26日,到期后该公司未继续向农业部续批,也未继续生产该类产品,市场上出现的产品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11)100154643、生产批号20130328、有效期至2015/03/27、注册商标为“诺伟康”,标注生产企业为“江苏华东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在与贝尔生物药业公司调查核实基础上,该执法大队与安徽阜南诺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地区销售经理王泽海进行电话联系,该销售经理承认此类产品为假冒兽药,生产厂址在安徽阜南,该产品在江苏徐州、盐城、连云港等地都有销售。

  为有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养殖户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5月6日下午,该执法大队通过“12316”为农服务热线平台向全市广大养殖户、兽药经营户及时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印发书面通知告知广大养殖户和兽药经营户,提醒大家不得使用和销售标有此类注册商标和销售电话的假冒兽药产品。同时将有关情况向省农委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汇报,从而有效防范了一起假冒兽药产品进入市场,切实保护了广大养殖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