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记者从5月19日下午召开的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动员会上获悉,全市89个市级机关(单位)将首次实施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 此次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的目标内容分为工作考核、公众评议和监督检查三个类别,设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创优和工作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若干三级指标和四级指标。 职能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及专项工作。其中,重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年初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常务会议中明确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根据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主要职能或法人登记中明确的主要职责及应当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责任确定,专项工作目标主要根据泰州市对各市(区)绩效管理个性目标内容确定。管理工作目标包括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情况、党建工作及其他工作,而其他工作目标则是指经市效能办征集、相关部门申报、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列入绩效管理的共性指标评估内容。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实施的各项指标中,一、二级指标为固定指标;四级指标中,个性指标具体由被评估单位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并报批,共性指标中管理工作目标由各相关牵头部门组织制定并报批。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实施的绩效管理将通过绩效评估来实现。绩效评估采取工作考核、公众评议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我市将建立绩效管理电子评估系统,对各部门(单位)工作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过程监控、自动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