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3539名员工参加社保缴费“漫游”服务

2013-06-05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养老、医疗保险作出随本人转移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保障工作断档的问题,实现了“无论你在哪里,社会保险接着算”的有效连接。

  6月3日上午,记者在市人社局社保经办大厅遇到了江苏高达化纤有限公司人事科负责人尹家玉,他是专门为企业新招的仪征员工马立基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接手续的。新政策实施以来,有效解决了企业招收员工的“拦路虎”。

  自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后,我市社保经办部门的跨省、跨市“漫游”服务也忙碌起来,3年来共办理各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539人,转移基金5099万元。

  据介绍,流动人员离开原参保地时要主动到当地社保部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所有异地参保人员申请转入我市参保的,必须在我市先参保缴费后方可申请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市人社局社保处企保中心副主任叶建峰提醒,外来务工人员要在新的就业地建立零时缴费帐户,将来回户籍地的时候,在就业地的保险转回户籍地,在外地缴费的人员到新的就业单位以后,要先参保,参保以后可以把外地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