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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断提高

2013-06-16 浏览次数:

  我市从2000年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医疗报销制度。目前,全市职工医保参保22.6万人,单位参保户3346家,职工医疗保险已经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同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也在不断提升。

  今年65岁的朱文明因脑梗塞在市人民医院住院已半个多月,住院以来共花费医药费12000多元,但自己只预付了1000元的医药费。朱文明的妻子巢冬英算了笔帐,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他们自己只需要付1020元。

  近年来,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报销待遇不断提高,支付范围不断扩大。在门诊特殊病种中将肿瘤放化疗门诊、重症透析门诊、抗排异门诊、家庭病床、精神病纳入统筹报销,参保患者或其家属在市人社局社保处医保中心窗口填写《泰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检查、特殊医疗审批表》即可享受报销政策内的报销待遇,最高报销比达95%。在住院报销中,目前在我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5%,转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目前我市最高报销额为25万元;在我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转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为1100元。同时,药品品种逐步增多。

  市人社局社保处副主任周青松介绍,目前我市使用的是省医保药品目录,药价从低到高,包含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共48700多个品规,可以满足各类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由于省医保中心每季度需调整医保目录一次,呈动态变化,不便编印,参保人员可以随时在省人社网上查询,也可以向社保处医保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