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洪燕 周燕)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市社保缴费基数将上调,这意味着单位及个人每月缴纳社保金提高,个人享受的社保待遇也将水涨船高。 据了解,社保缴存基数上调,主要是因为平均工资的增长。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我市为3392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设定以省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上限以省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为此我市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025元,上限为12880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不低于2076元;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为2025元。 此次调整的相关基数执行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