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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团听取省《旅游法》专题普法讲座

2013-07-02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王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省旅游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旅游法》宣讲团来泰州作普法讲座,我市旅游局组织全市A级景区、星级旅游酒店、星级乡村旅游点、旅行社的43名负责人参加此次活动。

  宣讲团成员、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义松从立法背景、颁布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条件等方面,对《旅游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4月25日正式发布。《旅游法》共分为十个章节共112条规定,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