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凯)“自4月份开始,我市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调整出不符合低保五保人员共7500多人。”市民政局副局长叶斌告诉记者。 黄桥镇东顾村的顾宝储1994年从支部书记岗位上退休后,每月镇里的补贴不到100块钱。2008年,原刘陈镇党委政府将老顾纳入了低保。刘陈镇合并到黄桥镇后,原退休村干部的待遇有了提高,东顾村党总支书记蒋铁军找到顾宝储,要求他主动放弃低保,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珊瑚镇曹埠村低保户丁正龙是2004年办理的低保,当时家庭发生变故,儿子因病去世,媳妇改嫁,留下了两个孙子,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但丁正龙一家勤劳肯干,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都已经工作,家庭生活得到改善,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便主动放弃了低保待遇。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为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市政府研究决定:在5月15日之前 ,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核查清理活动。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至目前大部分村核查清理已经结束,7500多名不符合低保五保人员被调整。 怎样才能让真正困难的群体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我市做出了积极探索。 为杜绝再次出现人情保的情况发生,在即将展开的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我市的政策作出了调整。叶斌介绍,新申请低保对象必须在民主评议情况下进行陈述,介绍自己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和困难原因,通过以上环节的改进,努力杜绝人情保和关系保。 从去年7月份开始,我市建立了社保资金信息比对系统,这样一来,很容易就可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确保低保资金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兜底线和安全网。我市1998年6月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人均年收入低于保障标准,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列为保障对象。10多年来,真正让一批特困群众受益,最基本的生活有了保障。 滨江镇蔡桥村徐宝美一家是不幸的,丈夫去世得早,儿子患有尿毒症,媳妇常年卧床不起,家里就剩下她一个劳力,家庭生活非常艰苦。五年前,镇里将她一家纳入了低保,保障金虽不是个大数目,但对于徐宝美一家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叶斌介绍,农村低保标准已经由17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270元每人每月,城市低保标准由21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400元每人每月。 【记者感言】让低保在阳光下落地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护网”。因此,低保力求“应保尽保”,切不可“应保未保”,更不能“应保乱保”。 对于非贫困人口而言,“吃低保”等于变相增加收入,所以,骗保的动机不言而喻。而存在的骗保漏洞,很大一部分原因应该是基层审批权限缺少制约所致,谁吃低保谁不吃低保,基本上就是由镇村说了算。调整后的一系列措施将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低保的资源分配公开、公正和公平。 同时,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相信群众都会为这一政策鼓掌叫好,把低保审批发放程序放到阳光下,让更多符合低保条件、急需救济的人获得救助机会,从而让低保工作公正透明,令群众信服,避免“权力保”、“人情保”透支政府公信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