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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矛盾纠纷成功调解率98.8%

2013-08-14 浏览次数:

  (记者 卢怡)“没想到,僵持了两年的纠纷,你们两个月就解决了。”近日,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市民蒋先生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党的工作作风转变的典范”。蒋先生告诉记者:“调解中心帮我解决了矛盾,我以后可以安心地过日子了。”

  2011年2月,家住广陵镇的蒋先生因屋后围墙等事宜,与邻居产生矛盾,双方围绕界址问题各持其理。之后,蒋先生到广陵居委会及镇政府上访,要求合理确定两户的界址。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积怨越来越深。今年,蒋先生继续向市政府申请复查,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查看卷宗,赴现场查勘、拍照、研究解决方案。“为解决这起界址纠纷,工作人员多次赶赴广陵镇,与广陵居委会对接,找双方当事人谈话。第一套界址划分方案被双方否定后,拿出第二套解决方案,双方满意地签了调解协议书。”该中心办公室主任朱小波告诉记者,“为了解决这起纠纷,我们前前后后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

  该中心今年来按照“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规范运作、提升绩效”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1-6月份,全市各级各类调解机构共接待群众831批次,组织乡镇以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4930次,受理纠纷492件,调解成功486件,成功率98.8%,劝阻群体性上访69批次,涉及695人,防止矛盾纠纷激化527件。

  朱小波介绍,在去年创建基础上,中心继续开展“规范化调处中心”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年底乡镇(街道)调处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90%以上;加强企业调委会建设,健全调解网络体系,联合人社局在职工达100人以上的176家企业建立了调委会,完善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调解网络体系。

  该中心创造性地建立“调解工作联系点制度”,按区域和系统将乡镇和重点部门作为中心调解工作联系点。联系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督查和研判分析,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完善大调解机制。着重加强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等专业调委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在泰州市综治办组织的督查活动中,我市专业调解组织的建设得到督查组的肯定。

  多年来,该中心对社会矛盾纠纷形成了“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一般矛盾纠纷分流办理、疑难矛盾纠纷承诺办理、重大矛盾纠纷联合办理,并运用多样灵活的调解方式,及时化解矛盾。

  “中心的规范化运行,有效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资源优势,有效整合了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社会调解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动、整体联动,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消除了矛盾纠纷激化的隐患,减少了无理、越级上访。”朱小波介绍。

  上半年,市巡回接访团开展了两轮接访活动、一次座谈、一次会办督办。中心负责人全程参与每项活动,同时组织32名律师参与巡回接访活动。两轮巡回接访活动,共接待来访群众99批次157人次,当场答复和处理91件信访事项,化解了8件矛盾纠纷。全市现有调解员2816名,中心也在不断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指导,提高调解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对调解员的绩效考评,提高调解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