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钱振兴)近日,我市下发《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活动交叉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交叉检查工作。此举将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检查由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抽调人员,采取推磨式的检查方式,对拟新增的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检查,对保留的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入户检查。重点检查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及投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等。同时,由市统一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