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田留军 通讯员 张庆)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出租汽车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推进行业信誉体系建设,引导诚信经营,提升服务水平。 《细则》规定,对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进行考核和等级划分,分别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计分周期为12个月,考核指标主要涉及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行为、运营服务、社会责任等内容,设置表彰奖励、社会公益等加分项目。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越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越高。 对近3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的企业,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对被评为A级的企业,要求加强内部管理、限期整改;对B级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不得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该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计分周期为12个月。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后,出租车驾驶员要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还设置相应加分奖励,但累计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