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两部门出台林业生态环境联动执法机制

2013-09-16 浏览次数:

  (记者 蔡文 通讯员 袁觉)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市林业局出台意见,建立泰兴林业生态环境联动执法机制,有效打击危害林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平衡发展。

  意见指出,建立林业生态环境联动执法机制,旨在密切工作联系,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有效打击危害林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促进全市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以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泰兴。

  意见明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在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抄送检察院。检察院收到相关材料后,及时审查,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认定的案件,可向检察院口头或书面咨询,检察院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必要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和固定证据。检察院可以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专业性问题,咨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需要进行相关调查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配合与支持。

  市检察院与市林业局,还就信息共享、法律监督、公益诉讼、预防职务犯罪、政策研究、法律宣传、联席会议、联络员等方面作出规定。据介绍,近几年来,市检察院与市林业局联手,查处偷砍乱伐国家林木案件13 起,判处刑事犯罪 5人,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