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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老人多数“留守”过节

2013-09-19 浏览次数:

  9月17日下午,市九久乐养老院的老人们欢聚一堂,吃月饼过中秋。

  今年7月1日起,修改后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条文。今天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秋节,是新规实行后的第一个标志着团圆的“重量级”节日。“常回家看看”入法容易,但“孝顺”这种传统美德,在现实面前有时候也要折衷考量。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人们自然是全家人一起过一个快乐的团圆节,但是那些子女在外地或是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打算如何过节呢?

  17日下午,在九久乐养老院,几十位老人欢聚在一起唱歌、弹琴、吃月饼,广场上不时传来洪亮的歌声和欢笑声。正以一首《南泥湾》惊艳四座的老人叫张灼生,今年已经82岁高龄,是民政系统的退休干部。由于从事民政事业多年,张灼生老人的思想比较开明,自己跟子女提出住进养老院的要求,目前和老伴已经入住一年多,他告诉记者:“子女们都挺孝顺的,一开始不同意我们老两个住进来,我们觉得他们要工作还要养家,如果再花精力来照顾我们挺辛苦的。在养老院各方面都很妥帖,也解决了子女们的后顾之忧。”“中秋到了,孩子们让我们一定要回家一起过节,一会儿儿子就来接我们回家了。”张灼生告诉记者,他特意准备了一些小节目和养老院的老年朋友们分享,提前庆祝中秋节。

  九久乐养老院院长徐珍女介绍,中秋到了,养老院里大多数老人还是“留守”在这里过节。“现在子女大都不和老人居住在一起,老人期盼过节的心情都格外强烈,无论身体好不好或者子女在不在身边,老人都会惦记着大小节日,希望能有和子女们聚聚的机会。养老院特意安排中秋赏月活动,让那些没有子女或是子女在外地的老人们也能开开心心地过一个中秋节。”

  “孩子们工作都忙,没时间回来我们也不强求。”住在养老院的季克信老人是一名退休医生,他和老伴儿已经80多岁了。二老的几个儿子都在南京工作,平时难得回家,虽然儿子们都希望老两口去南京生活,但他们还是住进了养老院,“我们身体不好,不方便出远门,在家呆着又冷清,所以来这里和大家一起住,热闹。”对于是否希望儿女们在中秋时回来团圆,季老先生说:“心里肯定想他们,但是他们自己的孩子现在也还小,还要忙工作,所以我们也不想给他们添麻烦。他们平时多打打电话,有空来看看我们,我们就满足了,不一定非要赶在过节的时候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