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一)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决定免去:刘新华的泰兴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周连荣为泰兴市监察局局长。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二)
免去:戴爱明的泰兴市人民法院黄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蒋国安的泰兴市人民法院河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戴爱明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河失人民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