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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法》实施给经销商、消费者带来福音

2013-10-17 浏览次数:

  (记者 庄磊)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法”)正式施行。从准备起草到正式实施,《汽车三包法》历经12年的漫长博弈。在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规,让处于弱势群体的车主在维权道路上看到了新希望。在新规的一些条款上,尽管面临接踵而至的争议,但《汽车三包法》的执行,无疑让中国汽车工业在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

  “新规”让经销商更安心

  10月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泰兴市杰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主管王庆东。王庆东从事汽车销售、售后服务多年,他表示,作为处于市场销售终端的销售商,他们对于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落地非常期待。

  “我们做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时,遇到不少客户投诉。主要是车子质量有问题后,得不到及时的修理,所以客户很不满意。车主在对问题车辆进行维权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们汽车经销商。而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有一些消费者就会选择比较偏激的维权方式。最常见的就是‘堵门’,把车辆拖到店门口,阻拦进店客户,影响经销店正常营业。对此我们也很无奈。”据了解,许多“堵门”事件大多是因为消费者无法通过正规渠道维权,而在补偿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选择了“堵门”。

  王庆东介绍,在一些地区尤其是较小城市,由于4S店不普及,有汽车销售商但无配套的维修商的情况比较常见。此外,维修配件跟不上也增加了不必要的维修流程。“客户把问题反馈给售后,售后就只好把问题反馈给销售商,销售商无法解决,就再反馈给生产商,这样一来二去,大家互相踢皮球,就引来了客户的埋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以往的解决措施中,经销商就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给予车主一定的承诺,比如送保养、送配件等等,很多因为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也只能转嫁到经销店身上。“‘汽车三包’政策规定,汽车经销商实行谁经销谁负责的制度,把汽车经销商、修理商、客户捆绑在一起,客户车子有了问题,经销商会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王庆东表示。

  消费者:期待法规更加完善

  在我市汽车市场上,《汽车三包法》对购车者也带来一定影响。记者从一些汽车经销店了解到,目前约有1—2成购车者会主动咨询三包相关事宜,个别车主因为汽车三包即将执行而推迟购车计划。对于《汽车三包法》的出台,不少消费者表示今后汽车维权将更有底气,但同时期待能够更加完善。

  正着手准备买车李蓉表示,新规实施后,自己买车更加放心。“我也了解了一些,它明确规定了汽车的保修期、三包有效期等等,强制性的规定让我们今后维权能够有法可依。我们之前了解到各个牌子的车以前也有三包凭证,但是都是这些厂家自己规定的,有的时间长、有的时间短,选车就多了一个顾虑,全部统一之后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细心的车主陈晓东表示,三包政策虽然出台,但要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尚方宝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像在一些具体条款上,还要更加‘阳光’。比如在三包问题的界定上,如今易损件的质保虽已规定,但在用车过程当中消费者仍然难以举证。比如离合器片烧坏了,消费者可以认为这是质量问题,厂家也可以说这是消费者的不当操作造成的,这样一来,双方就很容易扯皮。”

  此外,陈晓东告诉记者,他还从网上看到了一些关于汽车三包鉴定难的报道:如果买到有质量缺陷的汽车,虽然可以退换,但是购置税和保险费应该由谁承担,也是一个空白,“毕竟一辆20万的汽车,这一费用就已经超过了3万。相关部门汽车鉴定设施不完善、鉴定队伍力量不足,消费者就会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