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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优待政策 情暖优抚对象

2013-11-15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在落实国家各项优抚政策的基础上,拿出更多的真金白银,惠及各类优抚群体。

  戴余庆是滨江镇苏余村人,今年84岁,是名复残军人,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前段时间,老人因为高血压住进了市人民医院,现已康复出院。滨江镇苏余村党总支副书记王建荣介绍,戴余庆在人民医院住院总共花了9000多块钱,新农合帮他报掉了一大半,合计6000块钱左右,剩余的部分由民政部门帮他解决。

  戴余庆说,这次住院,他自己只付了347元,自付比例只有4.5%,个人负担大大减轻了。不仅如此,逢年过节,相关部门也都来看望慰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优抚政策的基础上,我市通过不断创新,在统一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施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在泰州市率先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先救助后补助,率先实行“一站式”同步平台结算,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自付比列降低到15%以下。2013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护理费和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比2012年净增市财政支出410多万元,平均增幅在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