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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桥46家企业职工工资增幅10.6%

2013-11-16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吕永益)今年以来,张桥镇采取多种措施,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该镇已有46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涉及职工近5000人,通过集体协商,人均工资提升幅度为10.6%。

  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效、持续开展,张桥镇年初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举办全镇私营、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培训班,开展党建带工建活动,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出台《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手册》等,切实推动此项工作规范健康开展。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平等性、利益兼顾以及稳定性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协商,兼顾双方利益,确保共同发展。

  “协商使职工工资分配方式更加透明、公正,让企业职工真正有了主人翁的感觉。”该镇工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坚持市场机制调解、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不断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实现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