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姝文)前不久,家住黄桥镇的小朋友昊昊父母拿到1000元的医疗保险赔付费用。昊昊今年2岁,8月份因支气管内有异物在南京市儿童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由于他的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奖励金转保险业务,他享受到了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 从2013年起,我市各级计生协会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型成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纳入议事议程,在推行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型成生育保险工作中,遵循自愿投保原则,在投保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方为其办理转型投保手续,同时积极协助参保人申办理赔。 市计生委根据上级要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40元,转为《独生子女幸福家庭保险》,以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凡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均可作为保险的保险人。一年交保费40元可获得以下相关保障:意外身故、残疾独生子女本人10000元,父母各20000元,按残疾等级赔付;意外医疗独生子女本人及父母各1000元,每次免赔100元,按80%赔付;少儿疾病身故和重大疾病,独生子女本人获赔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