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季星五 特约记者 徐兴堂)为规范预付卡管理,防止由预付卡而滋生的党政机关公款消费以及收卡受贿等廉政问题,去年12月30日下午,泰兴工商局就预付卡销售行政约谈商场超市负责人,城区和黄桥共11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参加行政约谈会。这是工商机关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创新举措。 约谈会上,工商干部与商场超市负责人一起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和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部分商场超市负责人交流了在预付卡管理上的经验和做法,与会商家现场签订规范售卡承诺书。 泰兴工商局纪检组长王进军要求与会商场超市,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维护客户和消费者权益。协助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对党政机关购买预付卡,予以宣传劝导。对普通消费者,不得设置格式条款侵害其权益。 两节期间,工商部门将采取普查或抽查的办法,对商场超市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节俭清廉社会风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