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庄磊 通讯员 王枫)1月17日上午,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听众互动交流“土地流转、土地继承”等话题并一一给予解答。 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 叶先生:老人过世后,他的承包田该怎么办?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1994年我市实行的是以户承包、按人划田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成员中的某个成员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进行承包。家庭其他成员迁出且放弃承包权,发包方必须收回承包地;农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也可把土地收回;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土地流转形式影响土地权属归属 短信平台:如果一个人把土地给另一个人,土地的权属属于谁?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以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土地,原承包关系保持不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