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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提供科学合理的健身需求

2014-01-27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1月24日上午,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就我市的体育工作及广大群众关心的有关体育工作热点问题,接受主持人的采访,并接受市民的咨询。

中奖3000元以内可在我市各站点兑奖

  市民:中奖彩民如何兑奖?

  市体育局: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凡在江苏省境内购买的电脑彩票,中奖3000元内,可在全省任何体彩投注站兑奖;单张彩票中奖20万以内在泰州市中心兑奖。我市竞彩站点或高频兑奖额1万元以内。即开型彩票中奖3000元以内可在我市各站点兑奖,中奖3000以上必须到泰州市中心兑奖。

我市有16个业余训练项目

  市民:我市业余训练有哪些项目?

  市体育局:目前我市有16个业余训练项目,7个自训项目,9个送训项目。自训项目有田径、乒乓球、篮球、排球、棋类、体操、游泳,其中排球、体操、游泳属于市队办项目,送训项目有柔道、跆拳道、摔跤、散打、击剑、射击、赛艇、跳水、自行车。

健身活动点应报体育局备案

  市民:群众健身活动点出现扰民现象怎么办?

  市体育局:目前我市的群众健身活动点有两种,一种是在体育局备案的,还有一种是未经体育局备案的,市体育局对群众健身活动点的申报有明确的选址规定,不允许选择扰民地点作为群众健身活动点。我市健身活动点管理办法中规定,健身活动点应在组建之日起一周内向社区居委会登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注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和指导,由各乡镇审核报体育局备案。出现扰民现象,我们会请相关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解决、协调。

借用场馆开展营利活动适当收费

  市民:借用体育中心的场馆开展活动,是否收费?

  市体育局:活动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两类。公益性活动是指政府相关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运动协会组织本单位职工、会员开展非盈利性的体育赛事活动,只收取水、电等日常成本开支费用;非公益性活动是指以经营、盈利为目的开展的房展、车展、服装展、演唱会、体育竞赛表演等活动,由体育局下属的鹏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依据活动时间、规模、场馆数量,按照市场运作的模式适当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