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余华 通讯员 叶兵)2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自2月25日起至5月底,全市将开展民政资金发放对象核查清理活动。 此次核查清理的对象为上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特殊困难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尊老金发放对象、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等各类民政资金发放对象。 本次核查,采取“听、看、查、访”的方法,即听工作汇报,看档案资料,查账务表册,入户走访群众和民政管理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对象进行逐一入户核查;特殊困难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尊老金发放对象、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由各村(居)根据核查时间的安排提前通知到村(居)委会办公室集中进行核查。 被核查对象需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有关证件。被核查对象不在本地的,需提供核查期间的当地报纸、本人及身份证合拍的照片,以供审核。 “市成立了5个检查组,被检查乡镇(街道)民政办调1人、村(居)干部1名、中心户长1名、村民代表1名参与调查。”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通过核查掌握各类民政管理对象基本情况和民政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限期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摸清情况、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有私自调整、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和贪污等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由于此次民政管理对象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核查工作。核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力争各类民政管理对象核查率达100%。各检查组对核查情况要全面汇报,对存在问题不得掩盖,如实形成核查汇报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