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余华 通讯员 王再新)关系到全国数以千万计劳务派遣工权益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连日来,市总工会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求全市各级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暂行规定》作为当前工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职工、切实维权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暂行规定》贯彻;抓住有利时机,做好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充分认识《暂行规定》重要意义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延伸和细化。市总工会指出,《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明确劳务派遣关系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的紧迫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配合企业行政方推进《暂行规定》的贯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迅速开展《暂行规定》学习宣传 市总工会强调,工会干部特别是有劳务派遣用工的地区和企业的工会干部要先学先懂、应知应会,明确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意义和必要性,熟知劳务派遣的法定条件和规则,进一步增强切实维权的能力。要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生产一线,采取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系列报道等形式,使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企业行政方和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暂行规定》的条文内容和立法本意,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用工、依法维权。要引导职工群众正确看待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过程中的问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合理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扎实推进《暂行规定》贯彻落实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及时研究分析《暂行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影响,预判劳务派遣用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关注过渡期内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企业用工发生的变化,积极主动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情况,表达工会的立场主张和意见建议。 要发挥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等为重点,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切实遵守《劳动合同法》和《暂行规定》各项规定。 要密切关注劳务派遣用工的新动向,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矛盾排查、预警、调解等处理机制。各级工会要及时介入侵犯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强化工会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援助工作,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将对各地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六五”普法评选表彰的重要考核依据。 编后话: 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打击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主要就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同时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实际上就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为此,要把《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实现同工同酬。拒绝区别对待,规范劳务派遣,抵制劳务外包、外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