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卉妍 通讯员 吕建云 陈娟)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近日,我市启动201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4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春防任务。 这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检疫、监督和应急管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链球菌、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主要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任务完成率100%;畜禽圈舍、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消毒面100%。与规模养殖场签订责任状和“一对一”监管100%落实;防疫信息管理系统、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系统正常运行,防疫信息资料及时、准确上传;免疫记录规范。 突出抓好强制免疫。在常年免疫和防疫监管工作基础上,按照规模饲养场和散养户分类实施的原则,我市集中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对自行免疫的规模畜禽场集中进行一次督查,落实监管人员,督促场主配合开展采样、监测、评估等工作;组织防疫人员集中对散养畜禽和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免疫。进一步完善和更新辖区内畜禽养殖电子档案和免疫档案,加强防疫信息管理。各乡(镇)建立健全每一个养殖场(户)畜禽免疫档案,按规定使用移动智能识读器,做好猪、牛、羊防疫信息的采集传输,养殖场(户)的免疫记录必须及时、认真、规范填写,牲畜要及时、规范佩戴免疫标识,防疫员的每日防疫信息要及时、准确上传至“省动物防疫信息管理系统”。 全面强化检疫监督。各乡镇(街道)按照部、省、市有关检疫监督管理的要求,推进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完善检疫申报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屠宰、经营、运输、储藏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严格实施消毒灭源。在开展春防免疫工作的同时,做好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合理使用消毒药品,严格执行消毒程序,科学规范实施操作,健全完善消毒记录,确保消毒工作彻底有效。对活禽市场要指导市场主办方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和轮流休市制度,配备相应的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明确消毒人员和责任人,组织禽类经营者每日开展清洗、消毒,每周和休市期间的彻底清场消毒,确保消毒效果。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各乡镇(街道)根据《泰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程序,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培训应急预备队,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处置物资,实行专人专库分类管理,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充足有效,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各乡镇(街道)、市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能快速联动、有效处置。 强化监管和免疫监测。各乡镇加强对养殖场(户)的防疫监管,实行行政、技术人员“一对一”监管,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定期巡查制度,督促并指导家禽规模养殖场建立封闭式饲养管理制度,落实封闭式饲养管理措施和生物安全措施。乡镇(街道)兽医站对本乡镇(街道)内家禽规模养殖场(户)定期采样检测,及时评估免疫效果,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及时组织强化免疫。市疫控中心将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免疫进度和免疫效果监测情况,开展不定期的免疫效果采样监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