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我市自4月1日起逐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这将从根本上控制污染总量,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3月25日上午,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人员来到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解读《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文忠表示,排污权交易政策出台以后,企业将不断加大投入,注重在环境治理上下功夫,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据介绍,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在一定区域排污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权限,将排污权指标分配或者出让给排污单位,并收取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目前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是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4项污染因子,即将实施购买,对企业也有门槛要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主任黄卫东介绍,一个是环境行为信息等级被评定为红色或黑色的企业是买不到排污指标的,第二个是区域限批的企业,买不到排污量,第三个关停企业,也无法买到排污量。 记者在新浦化学有限公司了解到,企业二氧化硫和脱硝装置项目已经提上日程,实施到位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将大幅削减。在节约资源的同时,也为企业将来实施技术改造新上项目腾出容量。企业的排污权指标还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公共资源交易。 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主任黄卫东介绍,现在推行的排污权交易,是针对新改扩项目。下一步,将会对所有的污染企业实行刷卡排污。根据核定下来的排污总量,一年规定排放多少污染指标,超过一定的量,就不允许继续排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