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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上门办证避免企业损失300万美元

2014-04-23 浏览次数:

  (记者 张伦 通讯员 秦骏)“你们真是及时雨啊,为我们避免了重大损失!”4月21日上午,看到市商务局工作人员送来的《出口企业生产加工能力证明》,江苏鸣翔化工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王永辉连声感谢。

  鸣翔化工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类的生产和进出口业务。按照与日本客商合同,企业本月将生产首批荧光剂类产品。目前企业相关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进口0.5吨的贵金属催化剂也在南京机场海关等待提货,唯一欠缺的是《出口企业生产加工能力证明》。

  “因为对方催得急,我们只好冒险先把原料进回来,再办出口加工证明。”王永辉告诉记者,“现在货物到了南京机场海关,过了三天免费期将收取每天2000元的滞纳金和堆层费。费用损失是小,拿不到加工证明不能按时出货是大,搞砸‘第一炮’,对方会取消300多万美元合同,那时我们损失就惨重了。”

  4月18日上午,企业负责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提交了相关出口加工证明材料,请求能以最快速度办理。据了解,《出口企业生产加工能力证明》是企业从事对外加工贸易业务方面的证明,每年由商务部门组织一次检查验收,主要为防止企业变身“皮包公司”。按照此项目办理程序,一般要进行受理—审核—复核—验厂—审批—告知,承诺办结时限为3到5个工作日。获知详情后,当天下午,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少峰和窗口负责人来到企业,从企业生产规模、进料来料仓库、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一一进行现场查勘,并许诺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办理。

  4月21日一大早,正在办公室的王永辉接到了市商务局的电话,称马上有人送来《出口企业生产加工能力证明》。挂完电话后,他一路小跑到企业大门外等候,于是出现了文章一开始温馨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