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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镇被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2014-06-2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黄卫东  刘琦)日前,从国家环保部传来喜讯:我市宣堡镇、虹桥镇、姚王镇、元竹镇被国家环保部授予2012—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6月16日,国家环保部印发“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根据各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意见,经国家环保部复核,全国共有829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决定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其中我市宣堡镇、虹桥镇、姚王镇、元竹镇4个乡镇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