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评论】把先进性体现到群众身边

2014-07-02 浏览次数:

  (特约评论员  卜娟)践行群众路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认为,就是要把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体现到群众身边。

  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第一次提出“群众路线”概念。1956年9月15日,中共八大召开,八大党章第一次写入了“群众路线”的概念。在泰兴地区,更有着践行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早在1940年10月初,陈毅、粟裕指挥新四军北上抗日先头部队,在黄桥一带经过激战,狠狠打击了国民党顽固派的嚣张气焰。广大群众踊跃支前参战,组织担架队抢运伤员,赶做“黄桥烧饼”运往前线,谱写了一曲党政军民鱼水情深的伟大赞歌。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是搞运动、更不是搞形式主义。尽管世情党情国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依靠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的传统不能丢。有句俗语:做官不能像官,做人必须像人。农村、社区干部身处基层最一线,要时刻警醒自己为群众树好样子、当好“火车头”,而不能成为群众的尾巴。要立足于各自岗位实际,坚持群众利益至上,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体现到群众身边。真心对待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才能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还有一个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让群众自己觉悟的过程。党员干部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善于引导群众逐步将自身利益放在整个社会和时代背景中去考量,把群众分散的、个性的需求,通过归纳整理,形成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保障眼前利益的同时,逐步向长远利益调整,更好地维护稳定、促进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