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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实施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轮值督查制度

2014-07-19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吕华)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进程,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实施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轮值督查制度的通知》。自6月份起,以月为单位,由局各科室作为督查组主动对机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轮值督查,局分管负责人按月为单位,对轮值科室履职情况进行抽查,主要负责人随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机关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效能建设等方面效能办纳入督查的内容。

  督查制度明确规定,凡首次被督查发现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行为的,给予当面警告;同类问题再次发现的,给予100元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事件,局党组将及时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凡轮值局负责同志发现问题,但轮值科室未发现并记载的,每次对当值科室负责人给予200元处罚。对不认真履职,且在当值时间内出现违纪违规事件,被上级有关部门或媒体查实、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当值科室负责人相应责任。同时,督查结果与中层干部和职工绩效考核挂钩、与各类评先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