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常庆)近日,市民政、财政和残联3部门联合发文,从7月1日起,提高孤儿养育和城市“三无”老人补助标准。
此次提标,我市散居孤儿养育和城市“三无”老人补助标准从过去的970元/人/月提高到108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和城市“三无”老人补助标准从1070元/人/月提高到1460元/人/月。
据了解,这次市财政将新增支出100多万元,200多名孤儿和城市“三无”老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