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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早签约有奖励 逾期不予奖励

2014-07-26 浏览次数:

  在迎幸中学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工作中,为调动被征收人的积极性,设置了提前搬迁奖,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腾房将给予奖励,逾期则一律不予奖励。

  7月25日上午,在迎幸中学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部,一些已签约腾房交钥匙的被征收人,都拿到了数额不小的提前搬迁奖。据了解,项目部设置了两个奖励时段,分别为9月30日和10月31日。迎幸中学及周边四号地块工程部负责人张三虹介绍,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签约腾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奖励300元每平米,10月31日之前签约腾房,奖励200元每平米。集体土地上的被动迁人在9月30日之前腾房交钥匙,每户享受3万元的奖励,被动迁人在10月31日之前腾房交钥匙,每户享受1.5万元奖励。奖励不累计计算。

  张三虹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逾期签约腾房的被征收人,将不予发放奖金,决不让先签约搬迁的吃亏,后签约搬迁的沾光,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